关于举办安全管理实务培训班的通知

  针对当前严峻的安全生产形势,国务院曾专门召开第58次常务扩大会议,朱镕基总理做出了一系列重要指示,除要求树立安全第一的观念以外,还提出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要求各地方各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对安全生产工作切实负起责任,发生特大安全事故,要追究有关领导干部的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还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第58次常务扩大会议精神,更好地掌握国家相关规定的精神实质,科学、规范地做好安全生产工作,推广先进的安全管理经验,避免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和受到行政责任追究,国家经贸委职业安全卫生培训中心决定举办“安全管理实务培训班”。望有关单位积极组织或选派代表参加。特委托北京国音安全生产科技培训中心承担组织工作,具体事宜如下:
  一、培训内容
  1、我国安全生产形势及现行安全生产法规  
  2、事故责任追究与安全监督管理     
  3、典型事故案例剖析           
  4、人的不安全因素            
  5、现代安全管理的模式及方法       
  6、风险辩识、评价与控制         
  7、安全经济学
  二、培训对象
  各级政府、经贸委、工会、行业及企业的安全生产监督、监察、检查的管理人员。
  三、时间和地点
  2002年7月23日-29日(23日报到) 乌鲁木齐
  四、参加培训的人员,请将附件表格填写清楚,并于报到日期七天前传至北京国音安全生产科技培训中心。

  联系人:黄振华(女士) 沈建生
  电 话:010-64890821  64987217
  传 真:010-64987217

  五、培训、资料费800元,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六、具体培训地点根据报名表格另行通知。

  附件:报名回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