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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 华 全 国 总 工 会 组 织


  中华全国总工会组织
  中国工会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职工自愿结合的工人阶级群众组织,是党联系职工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是国家政权的重要社会支柱,是会员和职工权益的代表。全国总工会是各地方总工会和各产业工会全国组织的领导机关。全国总工会由中共中央书记处领导。

中华全国总工会机关主要职责
中华全国总工会领导成员
中华全国总工会直属单位
中华全国总工会产业工会
中华全国总工会地方工会

中华全国总工会机关主要职责
  中华全国总工会机关的主要职责是:
  (一)根据的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和工运方针,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贯彻执行中国工会全国代表大会和执委会议确定的方针、任务和作出的决议。
  (二)依照法律和《中国工会章程》,组织和指导各级工会坚定不移地贯彻落实党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根本指导方针,进一步突出和履行维护职能。
  (三)对有关职工合法权益的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向党中央和国务院反映职工群众的思想、愿望和要求,提出意见和建议;参与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政策、措施、制度和法律、法规草案的拟定;参与职工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
  (四)负责工会理论政策研究,研究制定工会的组织制度和民主制度,监督检查《中国工会章程》的贯彻执行;研究指导工会自身改革和建设;指导各级工会组织开展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制度的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推动建立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制度和监督保证机制的工作。
  (五)协助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管理省级总工会领导干部,协助中央国家机关有关部委(局)管理全国产业工会的领导干部;监督、检查全国总工会机关和直属单位党员干部党风廉政建设情况;研究制定工会干部的管理制度和培训规划,负责市以上工会和大型企事业单位工会领导干部的培训工作。
  (六)协助国务院做好全国劳模的推荐、评选工作,负责全国劳模的管理工作;负责全国“五一”劳动奖章、奖状获得者的评选表彰和管理工作。
  (七)负责工会经费和工会资产的管理、审查、审计工作;研究制定工会组织兴办职工劳动福利事业的有关制度和规定;负责对工会兴办职工劳动福利事业的指导、协调工作。
  (八)负责工会国际联络工作,发展同各国工会的友好关系;负责与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工会的交流工作。
  (九)承担党中央、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事项。
中华全国总工会领导成员
  

中华全国总工会领导成员
  王兆国 全国总工会主席
  张俊九 全国总工会副主席、书记处第一书记党组书记
  孙宝树 全国总工会副主席、书记处书记、党组副书记
  周玉清 全国总工会副主席、书记处书记、党组副书记
  王东进 全国总工会副主席(兼)
  苏立清 全国总工会副主席、书记处书记、党组成员
  张榕明 全国总工会副主席(兼)
  王瑞祥 全国总工会副主席(兼)
  徐振寰 全国总工会副主席、书记处书记
  陈秀榕 全国总工会副主席(兼,女)
  徐德明 全国总工会副主席、书记处书记
  黄彦榕 全国总工会副主席、书记处书记
  张鸣起 全国总工会书记处书记
  张秋俭 全国总工会书记处书记
  陈荣书 全国总工会书记处书记
  

中华全国总工会直属单位
   中国工运学院
   工人日报社
   中国工人出版社
   全总文工团
   中国职工旅行社
   中国职工之家
   中国职工电教中心
中华全国总工会产业工会
   中国教科文卫工会全国委员会
   中国海员建设工会全国委员会
   中国能源化学工会全国委员会
   中国机冶建材工会全国委员会
   中国国防邮电工会全国委员会
   中国财贸轻纺烟草工会全国委员会
   中国农林水利工会全国委员会
中华全国总工会地方工会
   北京市总工会 天津市总工会 河北省总工会
   山西省总工会 内蒙古自治区总工会 辽宁省总工会
   吉林省总工会 黑龙江省总工会 上海市总工会
   江苏省总工会 浙江省总工会 安徽省总工会
   福建省总工会 江西省总工会 山东省总工会
   河南省总工会 湖北省总工会 湖南省总工会
   广东省总工会 广西壮族自治区总工会 海南省总工会
   重庆市总工会 四川省总工会 贵州省总工会
   云南省总工会 西藏自治区总工会 陕西省总工会
   甘肃省总工会 青海省总工会 宁夏回族自治区总工会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总工会 广州市总工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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