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应建立并保持程序,用来规定有关的职责和权限,以满足下列需要:

1)处理和调查事故、事件或不符合;

2)采取措施减少由事故、事件或不符合产生的影响;

3)采取纠正和预防措施并予以完成;

4)确认所采取的纠正和预防措施的有效性。

    这些程序应要求,通过实施前的风险评价过程对所有拟定的纠正和预防措施进行评审。

    任何旨在消除实际和潜在不符合原因的纠正和预防措施,应与问题的严重性和针对的职业安全健康风险相适应。

    对于纠正和预防措施引起的对文件化程序的更改,用人单位应遵照实施并予以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