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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应建立和保持危害辨识、风险评价和实施必要控制措施的程序。程序应包括: ——常规和非常规的活动; ——所有进入作业场所人员的活动; ——所有作业场所内的设施。 用人单位所采用的危害辨识和风险评价方法应该符合下述条件: ——依据用人单位的范围、性质和时限进行确定,以保证该方法是主动的而不是被动的; ——确定风险级别; ——与运行经验和所采取风险控制措施的能力相适应; ——为确定设备要求、明确培训需求和建立运行控制,提供相应信息; ——对所需控制活动的监测提供信息,以保证实施的有效性和及时性。 风险评价的结果应形成文件,作为建立和保持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中各项决策的基础,并为持续改进用人单位的职业安全健康管理绩效提供衡量基准。用人单位所制定的风险控制计划应有助于保护员工的安全健康。 用人单位应定期或及时评审和更新危害辨识、风险评价和控制措施的信息。 |